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法泉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发展所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纪检监察机关是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发展就是服务人民,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体现在理念思路上,就是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以造福人民为最高价值追求,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执纪为民、重在建设理念,通过保障发展来服务人民,通过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在工作内容上,就是要紧紧围绕一个时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群众利益保障机制,确保民生工作延伸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体现在方式方法上,就是要坚持统筹协调各方面群众利益关系与树立正确执纪导向相结合,更加注重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探索创新有效维护群众利益的方法途径,增强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职责所系。从本质上讲,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过程就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过程。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中央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抓基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促转变、惠民生、求实效”为基本要求,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说群众听得懂的话,办群众得实惠的事,做群众信得过的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等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进一步树立和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以优良作风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抓重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突出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价格调控、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推动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专项治理和解决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及“小金库”、公务用车、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履行查办案件职责,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增强群众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抓机制,努力从制度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健全包括民意反映、评估听证、纠错处理在内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使各项决策符合国情和省情,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立健全包括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在内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通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力量所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既要在目标和方向上做到为了群众,更要在工作过程中相信和依靠群众。谋划工作要问政于民。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践行执政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怀着对人民真挚的感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真正了解和掌握哪些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怎样解决才能使群众满意。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任务要依靠于民。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促进群众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成果评价要取信于民。重视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政绩、实施奖惩、科学决策的重要标尺,作为纪检监察事业不断进步的重要动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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