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荔纪委切实履行监督之责,把清理干部职工及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作为解决群众身边消极腐败现象的内容之一,把对违规现象负有责任的民政部门和镇村干部进行问责作为正风肃纪、维护政令畅通的有效手段。
首先,明确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近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的父母、配偶、子女),村组(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违规享受低保的一律纳入清理范围。
其次是开展入户调查和公开公示,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定下发了《大荔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把在低保办理中负有审查、审核、审批和管理职能的镇(街道办)、村(社区)和民政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主管责任等三个方面予以划分,从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或引咎辞职、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九个方面予追究。同时,对违规享受低保的干部职工近亲属采取取消低保待遇,依法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并处违规获取低保金1倍以上3倍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办法。
目前,审核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低保工作已在全县272个村和26个社区全面开展。(雷新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