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慧卿绘(人民图片)
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兼安徽省北方置业公司董事长刘怀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928.6万元人民币和3.1万美元,同时还涉嫌侵占村集体资产105万元,私设千万元“小金库”。日前,刘怀寅被法院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起“村官”受贿案,金额竟达千万!刘怀寅案让合肥市下决心将“三资”清理延伸到基层。2009年8月,合肥市委决定由市纪委牵头,对全市89个乡镇(街道)1209个村(居)集体“三资”(指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清理工作。“中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两个上升态势,即案件绝对数量上升、处分农村党员干部人数占全国处分总人数的比例上升。绝不能轻视基层的‘蚁穴’。”合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雍成瀚告诉记者。
监督委发动群众检举,一批村干部蛀虫落马
“三资”清理工作从摸底开始。为核准村一级财政,合肥市用了半年时间进行准备,发放近17种问卷,组织大规模摸底调查6次。在清查工作中,市纪委延伸到村一级的监督委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共有1166个村务监督委参加了清理工作。通过监督委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一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浮出水面: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居委书记邵修贵、主任郑文斌等人,分别涉嫌贪污受贿83.1万元、33.7万元,挪用公款86万元、75万元;长丰县双墩镇花园社居委书记黄梅生涉嫌非法将社居委集体土地转让给房产商、贪污受贿130.4万元……
“监督委开会,群众踊跃反映。查处后,监督委再开会,群众就拿鞭炮过来放。”雍成瀚笑着说,“三资”清理打扫了基层,也提振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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