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缺乏监督制约是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村里要建垃圾处理场,村干部通过虚列虚报土地补偿款,竟敛财上百万元。8月30日,这名“有水平”的村干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老屋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水平,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村支书暴富引起群众举报
2008年底,新洲区检察院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阳逻街道老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水平有问题。举报信中说,朱水平没当书记前家境一般,但当了官后,不仅家里的房子翻建了,还经常借钱给别人,且出手十分阔绰。
初查旋即展开。经过对老屋村财务账目的调阅查询,侦查人员发现,账面收支平衡,收入和支出都是按财务管理手续办理,各种票据手续齐全。
是举报线索不实,还是另有隐情?侦查人员及时调整思路,一方面秘密接触举报人,详细核实举报线索涉及的问题,另一方面暗访村民,了解领取土地补偿款的真实情况。
“我们村没这个人。”“领款单不是我签的名,我也没领过钱。”多名村民类似的回答证实,大量被领取的补偿款都是虚列虚报的。同时,侦查人员还了解到,朱水平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大权独揽,一人说了算,其他村干部慑于他的权威而敢怒不敢言,尤其是村委会委员兼出纳、会计朱雪春,对朱水平可谓言听计从。
“就从朱雪春身上打开缺口。”选准突破口后,侦查人员以“请”朱雪春核对账目的名义,对其进行了突审。在压力和证据面前,朱雪春很快交代了其伙同朱水平将虚列的土地补偿款和迁坟补偿款予以贪污和挪用的事实。
虚报坟墓4600座
2004年,武汉市政府决定在新洲区阳逻街道陈家冲投资修建一个大型垃圾处理场,老屋村部分土地被纳入了征用范围。为给村里多争取些补偿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朱逢伟、村委会主任朱水平等村干部经商议后,决定在地面附着物的面积、数量上做点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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