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樟林在法庭上受审
浙江衢州市政协原主席郑樟林受贿滥用职权被称为“双料腐败”
他曾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
8月1日,第83个建军节,浙江省诸暨市看守所,曾经服过10年兵役的浙江省衢州市政协原主席郑樟林却不能跟往年一样,和他的战友们一起过节,只能在高墙内叹息。7月5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郑樟林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记者8月13日从绍兴市检察院获悉,郑樟林没有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农民的儿子到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再到正厅级的市政协主席,最后却沦落到这般地步,郑樟林恐怕做梦都没有想到。解析自己的贪渎之路,郑樟林感叹,权力确是一把双刃剑,在不经意间就这样放倒了自己。
退休前仕途突遭“跌停”
在衢州市,1948年10月出生在常山县的郑樟林被人称为“政坛不老松”。屈指算来,自1978年从部队转业回家乡担任公社党委组织委员开始,到去年8月被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刑事拘留止,郑樟林活跃在衢州政坛整整31年。
在家乡工作的16年时间里,郑樟林先后任常山县何家公社党委书记、常山县副县长、县委书记兼县长。作为家乡的父母官,郑樟林一心扑在工作上,政绩也是有目共睹。
1994年夏天,衢州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詹士升及临近常山的开化县委原书记刘新春等一批官员因受贿被查处。同年8月,郑樟林受命于危难之时,以衢州市委常委、开化县委书记的身份整肃开化县官场,振升人气,搞活经济,干部群众评价甚高。1996年6月,郑樟林因此被中组部授予“全国百名优秀市(县)委书记”称号(浙江仅两名)。此后郑樟林的仕途,更是一路顺风。1997年3月至2005年4月,他任衢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5年4月起任衢州市政协主席。
1997年7月12日,常山县发生棉纺厂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60万元。1998年8月,浙江省政府认为原任常山县委书记、县长,后任衢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郑樟林对常山开发区建设管理不力,抓工程建筑质量监管措施不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事故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但是这一处分似乎没有对郑樟林的政治前途产生任何影响。
去年上半年,浙江省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郑樟林在企业改制中有渎职嫌疑,随即进行调查,并把相关线索移送浙江省检察院。同年8月7日,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对郑樟林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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