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2010年7月27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原浙江省温州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杀害情妇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剃着光头,身穿蓝色马甲的谢再兴出现在法庭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详细交待了与被害人从发生口角到最终将其杀害并分尸、抛尸的全过程。李飞云 摄
新华网杭州8月3日电(记者 裘立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温州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涉嫌杀害情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谢再兴被判处死刑。
谢再兴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因被害人亲属报案而事发。3月28日,中共浙江省纪委决定对谢立案调查,并于3月30日移送杭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4月5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谢再兴。
1962年3月出生的谢再兴,曾先后担任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三门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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