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举报信寄到了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信上称,大连某公司员工在购买长途客车时收受贿赂。
谁也没想到,正是这封简单的举报信,牵出了公交系统的“蛀虫”;谁也没想到,这起受贿案耗费了办案人员两年多的时间,其间跌宕起伏,尘封数年的财务账表浩如烟海,日记本中的代码玄机令人如坠云里雾里……
陈账露出犯罪端倪
在接到举报信后,办案人员便决定前往丹东某汽车集团进行初查。
由于该集团系丹东最大的民营上市企业,在此之前,有多个省市检察院到该企业调查取证基本都是无功而返。
出师不利,并没有令检察官们气馁。
经过进一步细致调查,该企业的前身和改制后的另一平行企业——某客车集团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这家客车集团是个具有50多年历史的老厂,仅档案就整整存放了一层楼。办案人员用了一周的时间,将公司几年来的账目凭证,以“广告费、销售奖金、假发票”为重点全部进行梳理,收集了数百份书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茫茫账海中,检察官终于找到了原丹东某厂大量的联销计酬奖金被大连地区某销售员领走的证据。
然而,当检察官千辛万苦地找到该销售员时,得到的回答却非常干脆:“字是我签的,但钱从来没有领过。”
“莫非这些联销计酬奖金全部为大连地区的公关费用,而公关费用作为企业的最高秘密,至少销售公司经理或主管销售公司的副总才能知道,可该厂历经数年先后已换了三四届领导,找谁作突破口呢?”
经过一番周密分析,办案人员认为,年近60岁的原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杨某在任期间,其单位老总张某曾经因为向“慕马案件”中的夏任凡行贿10万元被调查过,这件事在杨某心里应该有警示作用。
当检察官们找到杨某时,杨某喃喃地说:“我早就想到有这一天的”。随后,他承认了自己在销售中向大连相关人员行贿的事实和过程。至此,这起受贿窝案揭开了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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