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包装制罐厂厂长赵明利和副厂长陆玲联手虚报下岗职工名单,骗取下岗职工生活费及安置补偿费110余万元,这笔钱作为年终奖分给了该厂中层以上干部。昨天,二人因私分国有财产罪和挪用公款罪获刑5年半和1年。
检方指控称,原市劳动局曾出台规定,亏损的国有企业,可以在企业内部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各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以成立劳务派遣组织,接纳、安置下岗职工,根据劳务派遣组织的人数,由市劳动局拨付费用。利用该项优惠政策,1998年至2003年,包装制罐厂先后成立了北京包装制罐厂再就业服务中心及北京梦园四海劳动服务社。通过这两家单位,赵明利和陆玲虚报下岗职工名单,骗取下岗职工生活费及安置补偿费110余万元。随后,二人伪造职工签名,又把这笔钱从梦园四海劳动服务社的账上转至工厂,其中61万余元发放给中层以上干部当做资金补差和年终奖,另一部分退还了职工股息。 (记者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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