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安徽省芜湖县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侦查终结的芜湖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李峰涉嫌受贿一案正在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情况表明,2001年至2009年春节,李峰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接道路工程、介绍装潢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其还利用其哥哥程李明(副厅级,因涉嫌受贿已被立案侦查)先后任芜湖市公安局局长及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多人贿赂。其中,李峰本人收受贿赂达数十万元,伙同程李明收受贿赂达十余万元。 (记者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