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涉赌案输掉公款3700万
追缴仅二成;一中院称赌博已成为诱发职务犯罪重要原因
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什刹海管理所所长张吉春,因赌博贪污受贿,涉案700余万元。9月18日被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中院日前发布针对此类案件的分析,称赌博已成为诱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
2007年11月至2009年5月,一中院立案受理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中,由赌博诱发的案件有6起,占到同期一审职务犯罪案件的20%左右,涉案金额达3700万元。
追赃率低印证“十赌九输”
统计显示,6起案件追回的款项为756万余元,仅为被用于赌博公款的20.2%,同期其他职务犯罪的追赃比例则达50%以上,追赃率低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十赌九输”的基本规律。
由赌博诱发的职务犯罪集中表现为挪用公款和贪污,用于赌博的钱款均为公款。涉案人员主要为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或作为出纳、会计直接经手公款、手握财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该类职务犯罪的被告人多为35岁至50岁之间的男性。
监管缺失诱发赌博职务犯罪
涉案人员所在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到位,也是此类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一把手”可随意从财务人员处取现金,单位出纳既管现金又管账,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贪污公款进行赌博提供了便利。
据了解,曾任房山区市政管理所出纳的董凤杰,同时保管单位财务章和领导名章,相当于兼出纳、会计职责于一身。其在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间,先后44次采用私自填写现金支票的方式,将230.3万元公款用于赌博。此外,目前对公职人员赌博处罚太轻、法纪制裁不力,也是公职人员参赌屡禁难绝的重要原因。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林辛建 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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