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至10月,江苏省扬州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一起挪用公款1.35亿余元、贪污575万余元、受贿200余万元特大职务犯罪案(本报5月27日二版曾作报道),案值之大、涉案人员之多、侦查跨度时间之长,均为该院办案之最。8月14日,此案终于有了结果,扬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长达83页。法院判决王勇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广田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王勇妻子肖蔚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
网上举报国外购豪华别墅
去年2月21日,扬州市检察院接到网上举报,称扬州市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科长王勇,将单位工程款2亿多元借给朋友做工程项目。
举报人还反映,王勇夫妇持有加拿大护照,并在国外购买了一幢别墅,而且近期极有可能外逃。举报人同时提供了一个网址,可以链接查看王勇妻子肖蔚在加拿大所购别墅信息资料。
通过技术侦查,检察官查到王勇在加拿大确有此房。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怎么会有巨款在国外购买别墅?
根据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方林的指示,该院反贪局立即启动突发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即刻对该线索展开初查。经侦查,发现王勇夫妇均持有护照,并有多次到加拿大的出境记录,尤其是在银行工作的肖蔚,长期在加拿大居住,2008年2月14日刚从加拿大回国。
按照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应该经过单位批准,但王勇多次出国,单位缘何并不知晓?
为了不打草惊蛇,接到举报的次日上午,侦查人员特意驾驶民用汽车来到王勇的办公地点,但多次拨打王勇的手机无人接听,敲其办公室的门也无人应答,四处查找都没有找到王勇的下落,其妻也不见踪影。经过分析,侦查人员意识到王勇极有可能涉嫌重大职务犯罪,并随时可能外逃出境。
通过查证证实,王勇夫妇以往出入境都在浦东机场。随后,侦查人员立即向民航部门查询国内飞往加拿大的最近一次航班班次是2月22日14时40分。据此,王方林果断下达了立即追捕嫌疑人王勇的指令,同时向江苏省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汇报案情,请其与上海检方联系,配合对王勇夫妇采取临时边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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