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严惩买官者
·卖官者已抓,买官者不倒,原因何在?
·"买官者不倒"维护的是腐败生态
·安徽阜阳“白宫书记”被起诉:卖官买官竟陷害举报人
作为一把手或重要领导,最能体现其主政一方的权力"磁场"的,莫过于组织人事权。一些市县官员"活用"干部任免的初始提名权,大玩组织程序于个人股掌之上,帮人升官,替己敛财。不治此症,官风不正。
下属"花钱买提名",高官随心"玩程序"
今年6月,安徽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半月谈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周光全担任巢湖市委书记57个月,先后收受36人的贿赂,在行贿者中,有近20名是希望在职务升迁上得到周光全提携并最终如愿以偿的政府官员。周光全案发后,巢湖市2名副市长及10余名处级干部因行贿买官被免职。
无独有偶。2006年,辽宁省两位地市高官也由于类似原因落马:抚顺市委原书记周银校,8次受贿中5次是卖官;葫芦岛市委原副书记李春枝,19次受贿中13次是卖官,其余也多与安排工作有关。
辽宁省抚顺市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徐兴中介绍说,任命一个干部一般要经过下面的程序:某个位置出现空缺后,由"相关方面"提名,然后进行组织考核,之后报主管干部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的副部长以及分管处长等人,再报市委书记,通过后,上书记办公会,最后通过常委会表决通过,公示,等。一些重要的正职还要经全委会票决。
然而,到了周光全那里,这层层程序和条条清规却被大大简化。买官者送钱-周光全授意-组织部考察-周光全在市委常委会上任命,这基本上成了周光全每一次收钱赏官帽的惯常程序。
事实上,大多数买官者在向周光全行贿后,职务得到调整提拔。例如,吴某原是巢湖市下辖某县的县长,2003年7月的一天,吴向周光全汇报工作时,提出了当县委书记的想法,周答应考虑。周光全后来安排组织部门将吴某作为无为县委书记人选进行考察。同年10月,在周光全的主持下,吴某被任命为无为县委书记。为感谢周光全,吴某前后6次送钱。
从表面看,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各环节并没有出现明显问题,但实际上,组织考察程序沦为走过场,成了"程序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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