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合肥5月21日电 (记者 吴贻伙)掌管着一方市政建设大权的安徽省利辛县建委原主任张纯凯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个人牟利的工具,在前后10年间累计收下33多万元“好处费”的同时,也一次次地给予开发商、包工头帮忙和关照。此案经利辛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于5月14日一审开庭进行了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安徽省利辛县的县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道路改造、小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仅2003年到2008年期间,就先后对人民南路、前进路实施了改造建设,还开发建设了银杏花园小区、阳光学府花园小区、广运华庭小区,建成了利辛一中新校区等等。
检察机关指控称,在上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张纯凯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包工头程某等7人所送现金及实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并在工程承包、办理有关手续、工程验收和及时兑现工程款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此外,1998年以来,张纯凯还在安排王某工作、帮助其承建利辛一中教学楼工程等方面给予多方帮忙,从而先后7次收受王某贿赂款共计13万多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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