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被“全国、全省妇幼先进工作者”、“全省劳动模范”等一系列光环笼罩的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路新理,却因收受贿赂10万余元,被富平县检察机关查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如今正在牢狱中度过他的晚年。
在狱中,路新理痛心疾首写下了这份发人深省的忏悔——“我是怎样从劳模蜕变成为阶下囚的?”
私欲日益膨胀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是六十年代医学专业大学生,从基层乡镇卫生院到县妇幼保健院,伴随的是各种荣誉。
2004年,我已是58岁,快要到退休的年龄了,看到社会上一些人不劳而获,挥金如土,如今自己还过得非常清贫,便渐渐产生了一些“想法”。自认为我在富平县卫生工作中还是作了不少贡献、有业绩的人,多拿点怕什么,即使犯了错误,还有群众公认的业绩,领导也会原谅,这种失衡心理日渐膨胀,从而使我陷入深渊。
这年4月,因业务发展需要采购一台B超机和两台监护仪,这部机子与西安华仁医院是同批同型号,价格却相差20余万元。当时,推销员蔡某找到我,私下承诺事成之后给我回扣10万元。于是便欣然应允。据推销员说,买彩超机人人都拿回扣,你不拿白不拿,况且推销员又多次打保票说百分之百不会出问题。于是,在我主持下,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经会议研究,当月与蔡某所在的公司签订了合同,购进B超机一台、监护仪两台,总价值78万元。
货款两清后,同年5月1日,我在西安市异地收受蔡某以我妻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八里村分理处办理的储蓄卡和龙卡各一张,内存现金10.2万元。收到这些钱后,我除将800元分给本院3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全部据为己有。谁知好景不长,东窗事发,钱被检察机关追缴。
价值观严重扭曲
我原本是一名上进心、事业心很强的人,1982年起先后任富平县赵老峪乡卫生院院长、雷古坊乡卫生院院长、刘集乡卫生院院长。每到一个单位,我都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使得每个卫生院都在半年内彻底改变了落后的面貌,一年一大步,年年上新台阶。
1993年,我被组织上调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任院长。当时的妇幼保健院,仅有几间破瓦房,内部矛盾重重,医院的整体工作处于瘫痪状态。面对困难,我从头开始,经过10年的艰苦打拼,兼并了县卫生学校,盖起了18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固定资产达到500万元,成为全省县级妇幼保健院中发展速度最快的,先后被评为省级诚信单位、省卫生系统“创优评差”最佳单位,我也成为全省、全国的妇幼系统先进工作者,2002年被评为陕西省劳动模范。
按理说,继续朝着自己确立的目标走下去,我的事业还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但是,由于自己没有把握住人生的方向,一失足成千古恨,以致迈入犯罪的泥潭。我当院长二十多年,从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没外出旅游,不挥霍浪费,一直生活简朴、勤俭节约,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不跳舞,在家里连用过的水也要再利用去冲厕所。看到我的工作业绩,又联系到我的实际生活,我身边的人对我的做法都很纳闷。有人对我说:你也太认真了,一天守在医院,除落了个好名声外,还能得到什么呢?
我的私欲膨胀了,总觉得自己忙忙碌碌了一辈子,过得这么清苦实在对不住家庭、子女,也对不住自己。何不借退休之前捞上一把,此时不捞以后可再没有机会了。于是,就把手伸向了医疗设备采购,利用自己的权力,暗箱操作,设备从报价的105万元谈到成交价78万元,而实际上设备的社会价值仅40余万元。
侥幸心理害了我
二十多年来,我用自己的付出和努力将一个个卫生院从“烂摊子”起死回生,固定资产和职工待遇都显著增加,党和人民给了我各种荣誉,在这些光环下,我有些飘飘然了。认为自己有业绩,有贡献,万一受到查处,领导会原谅,会保护我这样的业务能人,单位工作又离不开我。社会上普遍存在有举报才会被查处的现象,自己平时以诚待人,口碑好,威信高,且有恩于单位干部职工,没有人举报自己。再说,医疗设备采购拿回扣已是人所共知的商业“行规”,反正不是自己索要的,是推销商主动给的,自己拿的也是经销商的 “经营利润”,不拿白不拿。没想到法律是无情的,是侥幸心理害了我。
我由一名劳模蜕变成了一个阶下囚,教训是深刻的。主要是自己法制观念淡薄,宗旨观念发生动摇。在担任院长期间,—心想着经济效益,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更淡漠了法律观念。随着个人业绩的增加,对外交往和单位采购机会增多,经受不住金钱利益诱惑,在经济利益和法律原则发生冲突时,很难做出正确的抉择。制度不落实,监督缺位,医院日常管理中形成了一把手说了算,采购组织形同虚设,制度和监督职能落空。在医药、医疗设备市场不规范,商业贿赂机会增多的情况下,自己经不住巨大利益的诱惑。不良社会现象导致盲目攀比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面对社会上有些领导干部公款消费,出手阔绰,有些医疗技术人员“离经叛道”,数年间香车、豪宅应有尽有,自己也产生失落感,对自己的晚年生活感到不满足,从而凭借手中的权力,攫取钱财,以期达到补偿心理的满足。
人无论到什么程度都不能忘乎所以,更不能忘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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