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至今,我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59件292人,其中乡镇纪委办案136件,结案136件,占到全县办案的53%。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乡镇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党政机关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案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在配备和使用纪检干部上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工作的要求。有的出于照顾,为解决职级待遇而安排在纪检岗位上,有的纪检干部素质不理想,性格内向,能力差,工作上打不开局面。乡镇纪委班子由三人组成,一名书记、二名委员,但在实际工作中,其他委员身兼多职,无法顾及纪委工作,形成一人委,阻碍了乡镇的办案工作,更谈不上查办大要案。因而形成了人数多力量不够,兼职多有备无实,纪委工作难开展,把查办案件丢一边的状况。同时有些乡镇纪检干部本身认识也较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的如何无所谓,做好其他工作才是实的,有的对纪检工作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导致工作被动应付,毫无生气,有些干部甚至还存在着查办案件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顾虑,认为经济要上纪律要让,对查办案件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影响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由于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存在种种模糊的思想,受到这些错误消极思想的影响和支配,出现了有案不查、查案不力的情况。
2、工作作风不过硬。有些乡镇纪检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害怕别人说他是“整人”,于是宁做“老好人”不做“黑包公”,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不敢坚持原则。诚然自己能严以律已,以身作则,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但乡镇范围小,有各种关系和工作对象,甚至每天都会见面,存在着开展查案工作必定要得罪人的思想顾虑,造成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等靠上级督办,对群众反映情况不能重视,没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排查案件线索,从而出现案源少或无案源,难办案,无案办的被动局面。有个别乡镇党政领导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的违纪案件,怕有了案件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工作,担心自己管辖的部门违法违纪案件曝光后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影响政绩,因而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查不报,搞内部消化。
3、办案业务不熟悉。随着科技的进步,腐败分子的作案形式和手段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再加上一些乡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比较严重,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有的甚至身居要职,这些都为案件的查办带来了深度和难度。然而就目前一些乡镇纪检干部素质状况而言,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的原因一是平时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二是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影响了乡镇案件的查办;三是大部分乡镇纪检干部是新手,上岗前没有系统的业务培训,尤其是查办案件的有关知识,上岗后未能抓紧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在遇到案件时,他们虽有查案决心,但因业务不熟悉,办案程序不清,对成案线索不敏感,抓不住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最后不了了之的局面。
4、办案经费落不到实处。经过调查全县各乡镇办案,费用长时间报销不了,对办案人员也没有补助。
二、建议及对策
1、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解决办案认识问题。乡镇党政领导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有高度认识,要清楚地理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成败。同时乡镇纪委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要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成“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件不称职”的共识。要解决“不敢查”的问题。要正确认识查办案件在整个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只有狠抓案件的查处,才能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凡是需要乡镇纪委去查的案件,就决不能推诿和懈怠。要树立敢查案的观念,要有牺牲精神,刚正不阿、恪尽职守、秉公执纪。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真正把查办乡镇基层办案工作作为政治上的“亮点工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鱼水工程”,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的“形象工程”。
2、加强组织建设,解决办案力量问题。配备好乡镇纪委书记,同时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并且还要建立健全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小组,并针对目前有的乡镇纪委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应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由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把关,对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交流应征求上级纪委的意见,把不适应纪检工作的同志逐步交流出去,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对办案出色的同志及时予以提拔任用。同时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并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办案规范问题。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要实行有案不查追究制,对违法违纪案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形成分片负责督查制度。由上级纪委与各乡镇建立查办案件分片负责制,书记抓总,常委包片,纪检监察室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及时查办案件。三是实行目标考评制度。对乡镇纪委落实办案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将全年案件查办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乡镇纪委不能评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单位的领导应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4、加强业务建设,解决办案能力问题。针对乡镇纪检业务水平不高,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应在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上下工夫。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上级纪检部门举办培训班,或以案代训的办法,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区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剖析,从中吸取成功经验。二是搞好分类指导。对无案件的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上岗的同志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对业务素质一般的同志,帮助其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对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则帮助其提高查处大要案的能力。三是建立办案人才资源库,抽调一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入选人才库,上级纪委办案时,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委的同志参加,在办案过程中增加感性认识,不断提高查案工作水平。
总之,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给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对如何加快和改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我们立足实际,进一步统一思路,不断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大荔县纪委
二00七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