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昨天,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以省盐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邢福煌涉嫌犯受贿罪向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邢福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其曾担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及省盐务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据介绍,去年12月,省委常委会议已审议了省纪委关于邢福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报告,决定给予邢福煌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林玥 陈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