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宿州市供水公司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采取虚假出资、虚增股份、虚构分红、虚增债务及用非法获得的股份分红、再次增资扩股等手段,侵占资金9810.4万元,贪污400余万。合计高达1亿多元。 2010年3月8日,泗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五罪并罚判处赵先瑞有期徒刑20年2010年5月7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安徽宿州是一座经济欠发达城市。然而,2009年末,法律的大网却在这汪浅水中捞出一条贪婪的巨鲸一一安徽宿州市原城管局副局长、供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人称“宿州水霸”的赵先瑞。
空手套白狼 利用改制之机鲸吞国资
赵先瑞,1952年11一月出生,当过兵,上过大学,在地质部门当过技术组长,在宿州市建设局当过政工股长、宿州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兼自来水公司经理、宿州市建委副主任、宿州市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2004年2月16日被免去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辞去宿州市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彻底下海,担任国有三隆公司、春风实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董事长。
赵先瑞侵吞国资的与众不同之处是,一开始就是鲸吞,绝无由小而大的渐进过程,一口就吞进数十万、数百万元。
1994年2月,在赵先瑞的安排下,原国有宿州市自来水公司出资20万元持有春风公司的20万股份。1995年5月,春风公司一届六次股东大会决定,全部股东按照一倍的比例增股。赵先瑞安排财务人员将春风公司成立时,国有三隆工贸公司出资20万元持有20万股及所增的2075股,合计40万股转移到自己名下,变为个人所有,从而将40万元国有资产捞进个人腰包。
赵先瑞吞下自来水公司的20万“春风股”后,又盯上了三隆公司的40万股。
1995年2月,宿州市自来水公司改制为宿州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三隆工贸公司实际出资40万元持有40万股,加上按照30%的比例扩送的12万股,合计52万股。1998年3月,赵先瑞编造了一个“联合组”的名称,安排财务人员在登记股东名单时,将该52万股份记在“联合组”的名下,并由他本人控制。这样,供水股份有限公司52万元的股份又被赵先瑞一口吞了!
1999年1月,赵先瑞想起了原宿州市自来水公司属下的三隆公司持有春风公司20万股的事。他在董事会上说:“国家控股不合适,三隆公司的20万国有股要转让出去。”转让总要有人出这20万元本钱。当然,即便有人出这笔钱也买不走这20万股,因为赵先瑞对“转让”早有主意:他自己买下。20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这笔钱哪儿来?赵先瑞自有妙招:这笔钱还让三隆公司出。于是,他让三隆公司向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汇款20万元。20万巨款转了两转,汇进春风公司账户后,他找到财务经理王某说: “你给我算算,这20万股按正常扩股分红,现在应该是多少了。”这些年来,春风公司年年分红扩股,可赵先瑞年年都对国有股说“不”,所有私人持有的股份都打着滚儿地翻番了,唯有国企三隆公司挂在春风公司账上的20万股仍是20万股,一分钱也没升值!
按照“正常扩股分红”这20万股肯定已经翻几番了。王某一算,果然这20万股已经升值为210万股(合210万元)。这样一笔巨额国有资产如何才能一口吞下?赵先瑞灵机一动便想出一串子虚乌有或徒有虚名的“法人联合”、“一建公司”、“赵军”……于是,三隆公司这笔210万元的股份就这样让他一文未出就“买”下了!
2002年l月,春风公司出资172万元承建宿州市供水公司供水调度楼一栋。调度楼建好后,赵先瑞安排财务科长王某将工程款172万元中的l30万元冲减春风公司欠三隆公司应付款130万元,并由三隆公司将这座调度楼计入固定资产。至此,春风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属下的国有三隆公司的这笔资产转让交易便画上了句号,三隆公司也由此拥有资产287.6万元。 2007年2月6日,赵先瑞觉得出手的时机到了。这时的他盯上的就不是130万了,而是三隆公司的全部资产287.6万元。可是用什么办法吞下这么大的一笔资产呢,他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什么妙策。有道是“利令智昏”,赵先瑞铤而走险了。他干脆安排三隆公司主管会计陈某与自己的安达公司会计“办理交接”,不用任何由头,哪怕是虚假的由头也不要,就将三隆公司所有的资产转移到他的安达公司。一家国有公司的全部资产287.6万元,就被赵先瑞豪夺般地收入囊中!
职务侵占 想方设法转国资
1994年2月,宿州市春风实业股份公司成立时,约定自来水公司出资20万元,三隆公司出资20万元,乐天公司出资5万元,职工出资75万元。但在实际出资过程中。自来水公司出资41.15万元,其属下三隆公司从自来水公司转款出资20万元,职工出资64.45万元。时任自来水公司经理的赵先瑞安排公司会计胡某将自来水公司41.15万元出资款中,划出15万元,挂在职工股“赵先堂”、“吴中华”、“陆体英”三人名下,作为赵先瑞个人股权!
1995年2月,赵先瑞乘宿州市自来水公司改制为宿州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之机,从国有三隆公司转入31万元公款作为其个人出资,连同l:0.3配送股合计“购买”了40万股份。此后,赵先瑞不再挂政府部门职务,而是身兼安徽省宿州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三隆公司法定代表人、春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他个人的安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他玩弄魔术,侵吞国有资产提供便利。于是,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多次采取虚假出资、虚增股份、虚构分红债务及用非法获得的股份分红再次增资扩股等非法手段,持有春风实业公司共计4980万股份,并以持股分红为名,安排员工多次从上述公司及其个人操控的安达公司转移9975.47万元至自己手里,其中以虚构偿还债务的手段非法转移4400.21万元;以虚构投资的手段非法转移100万元;以虚构分配利润的手段非法转移159.4万元;以虚构支付利息的手段非法转移70万元;以银行账户对倒不入账的手段非法转移235万元;以隐匿的公司账外银行账户的手段非法转移4007.56万元;以隐匿和销毁会计资料的手段非法转移228万元;以抵付房款的手段非法侵占775.3万元。上述几笔加在一起就是1亿多元人民币。
最后的疯狂 销毁罪证、非法拘禁刑讯举报人
自2003年起,就不断有人向市、省和中央有关部门举报,但这些举报泥牛入海,没有任何结果。
2005年秋天,群众的举报终于引起有关领导的关注,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派调查组对宿州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春风实业有限公司、宿州三隆工贸公司的管理、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为了逃避调查,赵先瑞立即召集心腹商讨销毁有关会计凭证事宜。会后,吴中华、王成、赵军、赵辛等人先后四次将供水公司1994年以前、春风公司2002年以前的、宿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进行焚毁,涉及金额1.557亿多元。
赵先瑞销毁罪证一个月后,宿州市政府的调查组终于来了,调查的结果可想而知:没有发现宿州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春风实业有限公司、宿州市三隆工贸公司管理、经营存在违法问题。
赵先瑞虚惊一场后,开始追查举报人。2006年年初,他们先成立了一个由其弟弟赵先堂为首,多名心腹干将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可疑人员“审查摸排”,借自己对公司员工的了解,很快摸排出“举报”嫌疑人。
赵先瑞说:“王恒英、陈兴善、赵恒友、薛凤才几个老家伙告我、告公司。你们保安要加大配合力度,要有执行力。”当场安排弟弟指挥吴中华等人对王恒英等举报人下手。
薛凤才是到北京向中央纪委举报赵先瑞的职工之一,赵先瑞通过刑讯其他举报人,掌握了他进京举报的情况后,就把他开除了。十几天之后,他又安排赵先堂、吴中华、李荣春、保安队长高峰把薛凤才找来“治治”。他们把薛凤才带到供水公司二楼一间办公室,把门关上就开始审问他。赵先瑞看到他,朝他脸上狠狠就是一巴掌,威胁说:“你有几个孩子,再告我,我就找你的几个孩子算账!”薛凤才开始不承认进京告状,高峰和余可就凶狠地殴打,把他打得昏死过去。薛凤才忍受不了严刑拷打,便承认了进京告状的事,可是材料是谁写的他不知道。保安队长高峰又用橡皮棍抽打他,李荣春强迫他跪下,逼他在记录上签字、按指印。真到晚上九点多钟,才放他回家。
赵先瑞把薛凤才打服了,感到很得意,多次在大会上以此杀鸡给猴看,说:“那个薛凤才不是告我的黑状吗?被我打得鼻子、眼出血。我一生气下手就重!”除薛凤才外,赵恒友、马坤明、王恒英等举报人无一例外地遭到赵先瑞一伙的严刑拷打,其中马坤明被拷打后又被关了一个星期。从此,宿州供水公司笼罩着白色恐怖的气氛。
末日来临 终获法律制裁
2009年12月29日赵先瑞最终因罪行暴露被依法逮捕。2010年3月5日,泗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五罪并罚判处赵先瑞有期徒刑20年。而参与销毁会计凭证的吴中华、高峰等7人因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到一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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