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扶贫办原主任谭文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43次共计金额31.2万元。记者昨日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判处谭文明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赃款31.2万元上缴国库。
据查,2004年至2010年,谭文明在担任茶陵县浣溪镇党委书记、县扶贫办公室主任期间,在工程项目承包、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和农业产业化等扶贫资金的拨付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款43次,先后向茶陵县9个乡镇、16个村收受贿赂。
去年1月15日,谭文明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9月21日,茶陵县检察院向茶陵县法院提起公诉。11月16日,茶陵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谭文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一审判决后,谭文明提起上诉。株洲中院二审审查后,依法予以了改判。(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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