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12期推出《“拆迁腐败”揭开“小官大贪”路线图》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人们可能要问,这些腐败分子在案发后是如何反省自己的罪行的,他们如何看待当前拆迁制度中的漏洞?
近期,半月谈记者再次来到江苏南京市纪委,通过办案人员提供的谈话笔录,在腐败分子的“现身说法”中更加清晰地了解到这些拆迁腐败案件的内幕。
欲壑难填,开弓难有回头箭
“有了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谈话笔录显示,拆迁腐败分子从起初抱着侥幸心理“小试牛刀”,到后来胃口越来越大,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直至案发。参与办案的纪委工作人员表示,从瞻前顾后不敢越雷池一步到战战兢兢完成第一次腐败,心理防线至关重要。一旦踏出这一步,腐败人员就很难收手,在利益的驱使下会越陷越深。
“挡不住的利益诱惑”,这是在南京市鼓楼区某街道办副主任、某村党总支书记孟某的谈话笔录中多次提及的。孟某在任职某村党总支书记时,与领导班子的4人一起通过搭“违建”骗拆迁补贴再分赃,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元,令人瞠目。
在孟某自述材料中说:“我一直在最基层的乡村任职,工作尽心尽力,得到了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在担任村支部书记的前几年,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有一次一位工程老板送我10万元,我坚决地上交了单位。然而,随着村级经济的好转,在一片赞扬声中,我变得陶醉其中。想到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便想多谋点福利,这是我走上犯罪的开始。”
经过与村级领导班子的几个人周密商量后,他们第一次在1.5亩地上搭建违章建筑,先后以李某、徐某和南京某公司的名义,与村里及拆迁实施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从中骗取拆迁补偿款160余万元。
该款到账后,立即被他们取回平分。如此容易便能获得这么多钱,尝到甜头的孟某从此欲罢不能。他们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同样的方式,共骗得拆迁补偿款1700多万元,其中,孟某一人便分得了400万元。
南京市纪委相关办案人员介绍,近年来,纪检部门查处的100多起拆迁腐败案件中,只要是涉及多起案件的,作案者的心路历程与孟某都非常相似,一旦尝到了腐败的甜头后,就欲壑难填。如一些拆迁办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多次充当拆迁过程中的“托儿”,收受被拆迁单位贿赂。原栖霞区拆迁办主任朱某仅收受侯某一人的贿赂就有16次,共计109万元。
抱团作案,拆迁腐败靠“集体”力量
谈话笔录显示,与其他领域内腐败不同的是,拆迁腐败一般都是抱团作案,涉及人员少则四五人,多则十几人。南京市纪委相关办案人员介绍,从他们所经手的腐败案件来看,拆迁腐败无非是通过伪造面积、提高补偿价格或是搭违建等方式进行,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多人协作,从动迁、许可、评估、鉴证到财务,整个过程环环造假,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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