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纪委、榆林市监察局作出处分决定,对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局长刘继林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利用职权为他为谋利的违纪行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
经查,2003年,刘继林的弟弟刘军与他的妻妹田红梅作为股东共同出资50万元创办了榆林诚信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和榆林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底刘继林妻子田艳梅取得了两公司的全部股权,将两个公司更名为陕西诚信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和陕西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实为一套人马运营管理。田艳梅任公司董事长,其妹田睿任总经理,刘继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等工作。2005年,刘继林同学赵世强将陕西中地测绘公司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诚信公司副总经理赵小军,刘为了照顾其公司业务,从2009年开始把他直接管辖的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的土地测绘业务指定由中地测绘公司唯一承揽。
刘继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参与诚信土地估价公司和诚信房地产评估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工作,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特定关系人谋职利益,属于典型的经商办企业行为和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行为。刘继林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身处重要而关键的岗位,本应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但他将自已的发财之路附着在党和人民赋予她的职权上,公然违反党纪国法,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榆林市纪委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查处了这案件,形成震慑力,让广大的党员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以律己,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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