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 ,大荔县纪委对在全县各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自查中,工作作风不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既不自查上报,又不请示汇报,后经多次催报仍未上报的11个单位进行问责,由县纪委书记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对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警示训诫。并从四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一要快速工作,转变作风,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解决工作拖、懒、散的问题;二要整改到位,反思工作,要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拍挂等监督监管职责;三要正视问题,加强整改,正确认识工作中的失误,把整改落到实处;四要丢掉包袱,大胆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自觉肩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李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