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大荔县按照中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依纪依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案件查办基本情况:
201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6件(次),初核150件, 立案108件,结案108件,立案数较前年同比增长48%。党政纪处分123人,涉及科级干部21人。其中党纪处分87人,政纪处分39人,双重处分3人,党政纪处分较前年同比增长102%。挽回经济损失114.9万元。8起典型案件在县委九次全会上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查处的108起案件中,46起失职渎职案件,36起妨害社会管理和经济秩序案件,14起贪污贿赂案件,6起违反财经纪律案件,3起违反廉洁自律案件,3起其他违纪行为。查处的108件案件中,乡镇纪委办案的力度和比重加大,查办了74件,县直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34件。截止2015年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9件(次),初核20件,立案20件,结案20件;党政纪处分31人,其中党纪处分14人,政纪处分17人。下面,就我县案件查办工作作以汇报。
一、确保三个到位,夯实查办案件工作基础
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关键。一是领导到位。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时,积极主动向市纪委和县委主要领导汇报案情及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书记坚持参加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要求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违纪违法案件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县政府从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仅去年投资建设谈话点,一次拨付专项经费30万元。二是协调到位。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促指导。2015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暂行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定期移送侦查和审判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案件线索,要求审计部门每月月底向反腐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所有审计报告。两个月来,共移送案件线索15件。三是考核到位。严格落实办案考核制度。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办案“空白”的镇和部门,坚持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分抓协作区的县纪委领导、案件室主任和基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取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基层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过程中,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办的案件,在县委年终考核中不予减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建立三项制度,提升查办案件工作质量
建章立制是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制度。积极在拓展案源线索上寻求突破,牢牢把握查办案件主动权,利用民情直通车制度的平台,由信访室单打独斗拓展为全委局参与,每月一名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同志,定期在镇驻地集会时间下访,搭建交流平台,收集案件线索。对舆情反映的线索,实行应对不过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不过夜(迅速安排查办)。利用双述双评制度的平台,由党风政风室在述廉述责前期走访过程中,重点了解述廉述责对象所在单位的财务支出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收集案件线索。二是建立督查帮带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协作区工作例会,重点督导查办案件工作,对进度缓慢、进展不大的,限期整改;对查办案件有困难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及时介入帮助。目前,四个协作区第一季度工作例会全部召开,细化分解了全年案件查办的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建立办案安全督查制度。调查组成立后,对分管领导、室主任、案件承办人员、陪护人员在案件初核、调查、谈话、陪护、措施使用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要承担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委局领导对所包的案件工作负总责,案件主办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和每一名办案人员。组成案管督查小组对谈话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发挥三项功能,深化查办案件工作成效
发挥治本功能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最终目标。一是发挥教育功能。把教育引导贯穿在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在信访初核中,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或有轻微违纪行为的,采取诫勉谈话和警示训诫进行提醒;在案件调查中,对被调查人员适时进行心理引导和党纪法规辅导,使其主动配合;在案件审理中,引导违纪人员端正思想,悔改自新。二是发挥保护功能。既注重严厉惩治腐败,又注重保护干事的干部,对反映失实的违纪问题,尽快澄清,还干部一个清白,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发挥治本功能。通过查办一个或一类案件,剖析和揭示产生腐败的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查办人社局小额贷款中心违纪问题,督促人社局修订完善了贷款流程;查办低保办理中村干部的违纪违规现象,督促民政局修订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等,从源头上堵塞腐败的发生。
四、坚持三个注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高素质的办案队伍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基础。一是注重优化干部队伍。对委局机关干部岗位进行轮换交流,将具有审计、检察工作经历,具有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的干部轮换到纪检监察室,充实到办案一线,先后选调4名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室。二是注重能力提升。2014年,41名机关干部分四批次参加了中纪委的业务培训班;选派10余名干部到市纪委协助案件查办进行跟班学习;依托“机关大讲堂”,全年共有12名干部进行了专题纪检监察讲课,提升机关干部办案能力。三是注重经费保障。2014年,投入30余万元建设了标准化谈话点,今年,从省财政基层政权建设项目中申请了50万元,计划给委局机关、16个镇、街道办纪(工)委全部配备办案电脑、打印机、录音笔,机关办案科室配备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保证查办案件工作。(大荔县纪委 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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