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某村王某某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粮补面积,侵吞国家财政资金7866.1元,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这是大荔纪委向发生在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亮剑”的一个缩影。
今年,大荔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四月中旬,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基层,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粮食直补、惠农资金、农村“三资”管理等问题入手,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私分侵占惠农资金等违纪违法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1至6月份,共查处基层各类案件46起,给予了48人党纪处分,杜绝了“苍蝇”式腐败的滋生空间。
此外,对基层各类案件的查处,县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查处基层案件不力的党委、纪检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1至6月份,共追究两个责任27人。 (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