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纪委转变执纪监督工作理念,准确运用 “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认真开展执纪审理工作,切实做好“加减乘除”,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发挥“工匠”意识。要求审理工作人员,在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知识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充实知识结构。在案件材料的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工匠”精神,切实做到严、细、实、深。即严把案件质量关,始终把保障案件质量作为执纪审理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监督机关工作规则(试行)》,恪守质量核心价值意识,树立时间服从质量理念;细化审理任务,围绕2017年审理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积极推动执纪审理工作;夯实基层审理,加大对基层执纪审理工作的指导,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层层传导到基层,今年共指导基层办案225件。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和查找制度漏洞,发挥执纪案件的警示预防作用,积极堵塞漏洞,着力提升执纪审理的综合效能。
二是“减”去臆断,注重客观事实。细心审核违纪事实和证据材料,从书证和言证上判断违纪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凡是写入审理报告的违纪事实,都要有证据支持;凡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事实,都不写入审理报告。
三是“乘”势而上,形成执纪合力。虚心与案件审查室进行沟通交流,对违纪问题特点和背景情况全面掌握。在案件审理阶段,充分听取审查部门对案件事实认定、处理意见和考虑,再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恰当提出审理意见,确保案件质量,形成执纪合力。
四是“除”去顾虑,凸显执纪效果。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要求,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组织教育等形式,做实做细对犯错误党员干部“一人一事”的教育工作,帮助解除“思想疙瘩”,实现执纪效果的最大化。针对重大职务调整的干部,要提前了解其思想状态和生活、身体状况,妥善安排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时机,采取面对面谈话方式,帮助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既体现执行纪律的严肃性,又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大荔县纪委 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