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联络员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和协作办案的渠道,7月14日,大荔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联络员会议,县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交警大队等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县纪委常委郭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华云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讲评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指出了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存在沟通少、案件移送不够及时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当好反腐败的“宣传员”、监督预防的“观察员”、上传下达的“信息员”、上下沟通的“联络员”, 将收集整理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完善提高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线索移送、督办检查等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纪律要求,各联络员一定要落实好《实施意见》和《暂行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凡在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不及时上报的,在联合办案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县纪委将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责任人或有关领导的责任。(大荔县纪委 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