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责任制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并积极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县委汇报,取得县委领导的支持和重视;其次,3月份,按照县委安排,在过去下发的《关于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训诫工作的意见》,使警示训诫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第三,4月份,针对换届后基层纪委书记新人多的情况,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警示训诫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
今年,我县共对28人进行了警示训诫,其中县委训诫10人,县纪委训诫18人;科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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