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反腐败措施的强化,各级党委工作力度的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管理意识增强了,党风、政风和干部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农村基层社会政治基本稳定。但是,随着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无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使得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和重要。就目前看,农村基层尤其是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认真解决,势必会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影响。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反映村干部的信访量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我县群众反映村组干部问题的信访量一直处于居高状态。据统计,县纪委2004年受理村级信访问题66件,占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的54%;2005年度受理村级信访问题67件,占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的52%;2006年受理村级信访问题45件,占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的53%。群众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主要类型有:经济问题占61%;土地承包、宅基地划拨问题占24%;计划生育问题占6%,其它占9%。从以上数字和比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村组干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影响着农村的稳定。
(二)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从2004年到2006年3年期间,县纪委监察局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分别占到全县案件的50 %、40 %和18%。受各类党政纪处分101人,其中农村党员干部44 人,占受处分人数的44 %。2005、2006两年,我县司法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村组干部违法案件8起7人次,其中职务侵占5起,贪污2起,挪用1起,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
从以上数字及比例可看出,基层涉及违纪、违法案件,受处理人数占不少比例,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村干部用公款吃喝有禁不止。尽管上级一再三令五申,要求村级实行“零招待”制度,但仍有少数干部置若罔闻,借外出开会、办事、招待上级等名义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的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拉关系。根据县经管站的审计报告,发现有的村两年来的招待费在10万元左右,最低的也在7万、8万元,屡禁不止,损害了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现实的,也有历史的。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基层被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悬空”状态。自中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来,我们由上至下在每年年初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并在半年、年终对部门和乡镇进行检查考核。我县从去年开始,还对重点部门的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不定期督查和重点带案巡查。但到了村这一级,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在检查乡镇的责任制工作时,按照年初县级领导与乡镇领导签订的责任书,只重视乡镇领导抓本乡镇党委、政府的责任制情况,而对乡镇领导抓村级的责任制工作如何却被忽视了。乡镇也只限于年初与村上签订责任书,由于没有硬杠子来限制村级干部,所以检查考核落实就是一句空话。
(二)各项制度在农村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是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村支书或村主任在村级财务管理上没有充分发挥把关作用,甚至带头违反财经纪律;有的村组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业务能力不强,记帐不及时,有的仅凭白头条为记帐依据,导致财务管理上的混乱;有的虽实行了“村帐乡管”,但由于专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缺乏监督等原因,使村级财务整体监督乏力,让某些人钻了空子。二是村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村的村务长期不公开,尤其是帐务不公开。有的村的村务公开只是流于形式,无关痛痒的问题进行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不公开;有的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公开,群众通不过的就不公开;有的只满足于将“村务”贴出来了事,至于公开后群众有何意见,却不重视,导致一些村干部在土地承包、救济救灾物的发放等中暗箱操作,引起群众不满。三是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如党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一事一议”等制度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由于村民民主意识不强,没有很好的参与到村级决策、议事、监督中来;一些议事代表年纪大、文化水平较低,无法议事,使这些民主组织形同虚设。
(三)村干部个人党员观念不强,廉政意识淡薄。有的村干部本身素质不高,作风不正,办事不公;有的甚至把村干部当作谋财之门、谋私之路;有的村干部忙于“致富”,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什么事都好办,一味追求个人利益,自律意识明显下降;有的村干部认为讲反腐倡廉是上头的事,农村经济薄弱,没有腐败的条件和土壤,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村干部本身就是这样的意识、观念,更无从谈起抓本村党员干部的教育了。
(四)对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不到位。目前普遍存在着农村干部出现问题后无人管的现象,纪委监察局在农村反腐败工作中的权限是只能查处农村干部中的党员干部,农村非党员干部不在监察对象之列,且目前掌握农村经济权的村委会主任大多不是党员干部,它们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后几乎很难查处。公安、检察等部门在处理农村干部违法行为过程中,往往因案件小而重视不够,工作力量上也顾不过来,实际上就造成了农村非党干部监督查处的空白地带。造成群众发现有些村干部经济问题举报后,可能被认为数额不大,问题不严重,而得不到处理,使群众多次奔波于执法执纪部门之间。职能部门这种互相“踢皮球”现象,使群众不知该由谁管,有些村干部被查处,但处理偏轻,起不到遏制和震慑作用。
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构建涵盖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领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认为要以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为工作重心,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而确保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顺利执行,具体就是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廉政建设关键是组织领导,在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不仅要签订乡、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更要完善责任考核及追究具体办法。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要总结运用在农村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功经验,以《党章》和胡总书记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教育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其党性观念和廉政意识。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把党风廉政作为主要的培训内容,坚持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二是各乡镇坚持“三会一课”,使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大力开展正反典型教育。通过在农村树立和表彰一批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起到学先进,赶先进的作用。同时,注重运用发生在农村的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以案论法,警钟长鸣。四是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五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采用农村党员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演出、歌咏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力求使农村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三)加强村级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农村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应放在这几方面:一是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村务公开,切实解决村干部的认识问题,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要以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公开。不能摆花架子,搞假公开或不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应放在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土地发包、宅基地使用、村干部报酬及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群众要求的其他事项,让干部自觉接受党员、村民的监督,促使他们按章办事,廉洁奉公。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公务零招待”、“村有乡管”、“民主理财”制度,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对村组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的监督,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三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加大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并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条件和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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