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严格监督执纪,集中力量,快查快结,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
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查办案件情况排名制度,对各单位自查自办案件予以加分;对各单位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予以减分,由县纪委约谈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记录在案;对仍不整改的,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提出组织调整意见。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或“四风问题屡禁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强化线索处置,提升审查效率。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要求各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监督牌”,向居民群众发放“投诉举报监督卡”,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结果。推行下访巡查工作机制。探索推行下访巡查工作制度,邀请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组成巡查组,采取走访暗访等办法,搜寻问题线索,并及时向县纪委汇报。
突出办案重点,顺应群众期盼。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在工作中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的问题;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问题,主要包括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案件,特别是“一把手”和“小官大贪”等严重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袒护庇护的问题。
注重治本功效,突出执纪特色。对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第一时间在全县进行通报。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教育活动,深刻剖析近几年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先后组织17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截至目前。我县共查处“四风”问题13起,党纪处理13人,约谈主要领导共24人,做到了抓早抓小,预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雷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