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以找准、防严、控牢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力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是定期自查。全县各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查重点要突出风险点查找是否进行了动态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措施的落实是否取得积极效果;实际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如何解决等。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县纪委。
二、随机抽查。县纪委警示训诫室根据工作需要,有选择地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单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抽查通过明查暗访、单项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
三、监控结果的运用。通过发现问题与不足,按照“各单位副科以上干部的三级风险点县纪委处置,其他风险点本单位处置”的原则,及时采取后期处置措施,避免问题的扩大化、严重化。同时,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对防控措施不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要及时修正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未落实的,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