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端正校风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荔县教育局新的领导班子到任后,针对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研究制定强化三项纪律规定。
一是教师上课期间不准携带手机,学生到校一律不准携带手机;二是教师课时不准随意离岗,一律实行坐班制,校长要带头坐班;三是教师不准组织、推荐、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予以批评教育、没收手机、纪律处分等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调离等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副校长、校长将予以警告、记过、降免职等处理。同时,教育局成立落实三项规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项规定的出台,必将为大荔教育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教育教学面貌,使我县教育事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教育局纪委 穆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