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大提升转作风行动”扎实开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干部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大荔县城区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南振仓不正确履职,对应该立案的违法问题不按期限立案,且对当事人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群众上访的问题。
2018年7月,大荔县城区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南振仓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在法定时限内对已查处的大荔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完成立案呈批。同时,在2019年1月“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资格审查中认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通过了西城街道办某村委会主任王某的资格初审,使其继续当选,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南振仓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30日,南振仓受到记过处分。
2.大荔县公安局赵渡派出所原所长王金明、民警邢宏昌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在案件处置中没有及时督促办理,导致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问题。
2013年10月,大荔县公安局赵渡派出所在办理“张某被故意伤害案”时,因案件搁置导致移送起诉时已过追诉时效,使该案转为信访案件。派出所原所长王金明没有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及时督促案件办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案件主办民警邢宏昌负有一定责任。2021年5月,县纪委监委对王金明实施诫勉谈话处理、对邢宏昌警示约谈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以上通报的2起典型问题,都是党员干部不良作风的集中体现,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立即组织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整改到位。
当前,正是县委主题活动“大提升转作风行动”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全县各党委(党组)、各单位要继续坚持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抓作风,围绕“十项重点工作”“九个专项”治理,为深入推动县委主题活动走深走实提供坚强保障。一要紧盯“关键少数”。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抓作风建设的责任人、也是实践者,要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改进作风,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紧紧围绕县委主题活动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点对点”督导,全面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四抓”“三干”要求,以实际行动为基层干部群众树好标杆。二要管好“绝大多数”。全县各党委(党组)、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从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请销假制度和上下班纪律、去向公示、领导带班、干部值班、佩戴党徽、生态环保、环境卫生、信访维稳、十项重点工作落实和县委主题活动开展等各项制度规定和重点工作入手,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决杜绝抓而不实、流于形式,匡正干部行为规范。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把“九个专项”整治与“大提升转作风行动”结合起来,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三要聚焦作风建设。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监督保障引领作用,以县委主题活动为统揽,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要把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加大通报曝光和查处问责力度,真正抓实“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县干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以作风攻坚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