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省纪委副书记魏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省纪委常委高山主持会议
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和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察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之际,6月13日至14日,陕西省纪委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
省纪委常委高山主持会议,省纪委副书记魏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纪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审理室主任、各县区审理室主任、委厅机关相关室负责人及省直各纪工委相关人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近期对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提高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核心问题,要紧紧抓住不放,并以此为抓手,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也一并传达了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龚汉江的批示。省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王缠龙全面总结了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情况。安康市、榆林市、铜川市纪委审理室分别交流了开展公开审理、申诉复查、县案市协审的做法和经验,延安市纪委、汉中市纪委、陈仓区纪委做了书面交流。会议对前一阶段全省开展案件审理质量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和业务辅导,并组织与会代表现场学习观摩了部分市县选送的优质案卷。在分组认真讨论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汇报交流了贯彻落实审理工作意见,加强审理工作的思路打算和收获体会。会议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省纪委副书记魏燕在充分肯定全省案件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后强调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案件审理工作地位重要,作用特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理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益、治本抓源头等四方面职能作用,以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二是要认真贯彻两个《意见》,全面履行案件审理工作职责。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依纪依法审理好案件,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申诉复查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案件审理部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要把案件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去安排部署。要积极支持、鼓励和保障案件审理部门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案件审理部门要坚持以作为求地位,以工作求支持,以成效求影响,苦练内功,打牢基础,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案件审核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准确把握当前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中心任务,紧紧围绕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工作,注意克服就案办案、脱离实际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式,努力使案件审理工作适应形势发展、顺应人民期望,为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更大的贡献。
省纪委常委高山就本次会议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两个《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分管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习,自觉按照两个《意见》精神加强领导和业务指导。各级案件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学深学透,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高山要求,各市、县区纪委与会代表要把永平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及时向本级纪委常委会进行汇报,争取更有力的支持;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力争使每位案件审理干部都能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案件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问题,找准办法,全面加强案件审理各项工作,使我省案件质量的总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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