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作风建设年”的号召,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和约束辖区内财政干部的行为,着力打造一支干净清澈的财政队伍,大荔县财税党委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大荔县财税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清单以各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为背景,结合财政当前实际工作制定。清单共分5类23项,对大荔县财政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
清单首先明确了任务分工,逐级夯实了责任。财税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所、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其次是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依托,以民主生活会为形式,将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最后明确了要加大了支持执纪履责力度,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形式,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机关履责重点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落实不力,效率低下、违规违纪问题和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清单在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正面典型引导教育,用反面案件警示教育,筑牢财政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了大荔县财政局各项工作有规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