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3月1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部副部长康锋传达了刘莉书记在专题听取2018年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武春玲、副组长闫小英向公安局党委书记吴新利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武春玲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公安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公安局政委陈永锋主持会议,公安局党委书记吴新利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武春玲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局党委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了公安部门的职能作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够;教育学习不深入,对扫黑除恶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队所工作开展滞后,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局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执纪审核过程不严格。二是组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组织落实不到位;宣传氛围还不浓厚;线索摸排力度和广度还不够;综合治理不深入;深挖彻查力度不够。三是工作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纪律松弛,工作不在状态;作风不实,存在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不按程序、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利益等行为。
武春玲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公安局党委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三是深化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指导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四是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扩大扫黑除恶工作战果。五是切实抓好组织落实,重视档案台账资料管理。
康锋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公安局党委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和县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安局党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吴新利表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公安局党委将诚恳接受,严肃对待、全面整改,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做到在认识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较真碰硬,在行动上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二是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在问题短板上再聚焦。三是轮次推进,全面核查,在线索摸排上再发力。四是集中警力,专案攻坚,在打击力度上再加大。五是创新方式,广泛发动,在声势氛围上再扩大。六是积极联系,主动沟通,在密切协作上再加强。七是严格要求,集中整肃,在纪律作风上再强化。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顾振、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同志和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