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大荔县城区的车站、闲置空地、建筑工地,马路市场、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电杆电线、学校门口、公厕等区域,有不少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施工作业,留心人发现,最近城区内环境卫生变化明显。
为巩固国卫创建成果,加快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县城形象,助力品质城市建设,为广大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活生态环境,大荔县纪委监委与两办督察室、县创建办组成联合督查组,下沉一线,护航城区综合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
联合督查组立足职能职责,聚焦群众城区环境卫生“急盼愁难”问题,通过城区巡查、随机走访、重点区域重点摸排等方式,围绕流动摊贩、马路市场、人行道违停、出店经营、占道堆放、宠物放养、乱挂乱晒、“蜘蛛网线”、交通秩序、背街小巷、基础设施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违规倾倒垃圾监管,进一步压实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住建局、东西城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促进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护航城区综合整治合力。督促各责任部门组织协调各类机械,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好服务;建议各责任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内部监督检查组,并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责任区分片包干,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综合整治台账。
联合督查组全体成员每天上午在联合督查组办公室开碰头会,汇报前一天督查检查情况,安排部署当天重点任务。联合督查组坚持全面工作分项督查,重点工作现场督办,督查过程中,做到真督实查,求真求实,敢于碰硬,抓住落不实的事儿,督查不落实的人,坚持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手,问题不彻底解决不放手,把督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通过“督查、督办、整改、反馈、复查、反馈”方式,形成“建账、销账、对账”闭环机制,切实做到发现一处,督办一处,整改一处。
同时,联合督查组紧盯城区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的“慵、懒、散、漫、浮”等问题,全方位跟踪督导,确保各项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联合督查组将对各部门单位、街道办的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奖惩制度,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贻误的进行追责问责。截止目前,已开展一线监督检查31次,下达督办函13件,发现突出问题29个,督促整改到位26个,正在整改中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