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镇(街)换届后,纪(工)委书记岗位调整较大、业务普遍生疏的情况,大荔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深入县辖区内的17个镇(街)纪(工)委,从实际工作入手,通过三项举措,帮助新任镇(街)纪(工)委书记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掌握办案流程和技巧,全面提升镇(街)纪(工)委监督执纪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强化业务指导。对未结案件、信访件和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问题,现场开展交流探讨,为镇(街)纪(工)委提供办案思路,指引案件查办方向,着力消除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盲点、误区,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
规范流程文书。制定了《大荔县纪委监委办案呈批文书流程规范》,规范镇(街)纪(工)委案件办理程序和要求,并结合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的新要求,重点对初核报告、审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主要文书进行认真梳理,对案件文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把案件质量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推进案件审理质效提升。
完善协审机制。对于镇(街)纪(工)委办理的党纪政务案件,坚持落实由其主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审的“两级审核、双重把关”的工作要求,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的违纪违法事实认定等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指导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确保案件审理过程更加规范、合理、严谨。(大荔县纪委监委 李淑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