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9日下午,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棚改事务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巡察办顾振同志向棚改事务中心主任传达了中省巡视工作要求和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会上,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王永刚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办顾振同志对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棚改事务中心主任胡明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仇绵及巡察组全体成员,棚改事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王永刚指出,完成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棚改事务中心共同的政治责任。本次政治巡察,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突出“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主要采取领导汇报、查阅资料、个别干部谈话和受理群众信访件等方式查找被巡察单位问题,并深究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同时明确了巡察方法和步骤,并代表巡察组作出认真履职、摆正位置、严守纪律、树好形象的庄严承诺。
王永刚要求,棚改事务中心要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统筹研究、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并公开公示整改结果,接受党内外和社会群众监督。
顾振强调,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巡视巡察过程当中,希望巡察组成员放下包袱、排除干扰,明职尽责、严格要求,维护巡察公信力,确保巡察效果。
胡明代表棚改事务中心领导班子表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接受县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强力推动工作进步的机会,坚决贯彻巡察部署,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全力保障巡察顺利。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棚改事务中心工作40天。巡察期间(2021年3月15日--4月25日)设专门举报电话: 18165185375。
邮寄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纪委办公楼412室,电子邮箱:dlxwxcb365@163.com,同时分别在棚改事务中心门口、阳光大酒店设置县委第五巡察组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棚改事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