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是收受节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腐败问题的高发期,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县纪委监委再次重申纪律要求,温馨提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主动远离并拒绝“四风”,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廉洁”贯穿全年,开启新一年的风清气正。
一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准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二是严禁公车私用。不准违规使用公车;不准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不准违反《大荔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节日期间,公车实行封闭管理,除确需值班的车辆,其余车辆一律入库封存,严禁乱停乱放。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做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完善公务用车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开支费用,确保公车真正用于公事。
三是严禁私车公养。不准以“公务”“公用”之名,采取“挂靠”、租赁方式用公款支出私车费用;不准冒充公车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私车;不准将私家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与公车“捆绑”到一起报销。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要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营造大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